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规范土地收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规范土地收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综函[2007]68号2007 年 11 月 12 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2006年下半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随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印发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具体政策措施,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为全面了解土地收支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促进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07年12月上旬开展规范土地收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07年1-10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新增费征收缴库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配置和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缴库情况;土地储备和土地储备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新增费和土地出让收入支出使用情况;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体系落实情况。二、检查内容(一)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转发或制定新增费和土地出让收入收支管理配套文件的有关情况。请提供配套文件复印件,并对结合本地情况进一步细化有关政策的内容作出详细说明。(二)新增费收缴和支出管理政策执行情况。1.新增建设用地情况。2006年本地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有多少公顷。其中,1月-10月有多少公顷。2007年1月-10月,本地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有多少公顷。2.新增费征缴入库情况。2006年本地区新增费征收和缴入中央国库、地方国库(含各级地方国库汇总数)分别有多少亿元。其中,1月-10月各有多少亿元。2007年1月-10月,本地区新增费征收和缴入中央国库、省级国库分别有多少亿元。如果存在征收金额与缴库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请详细说明原因。3.新增费征缴方式。本地区新增费的具体征缴方式。请从开具缴款通知书到资金入库各个环节作出详细说明。如果本地区已将新增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请说明新增费从财政汇缴专户划转国库的时限。4.新增费缴纳主体及资金来源。缴纳新增费的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还是具体用地单位,缴纳新增费的资金来源情况。5.新增费相关资料抄送情况。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将缴款通知书、用地批准文件抄送有关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新增费的具体监缴措施。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新增费入库情况进行监缴的具体措施,以及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账的具体措施。7.新增费分配和使用情况。省级分成新增费(不含上级转移支付部分)的分配办法和使用情况。已安排支出多少亿元,具体用于哪些项目,结余资金有多少亿元。8.国库办理新增费收支业务情况。人民银行各省级分库办理新增费缴库和支出的具体情况。(三)国有土地使用权配置及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缴与支出管理政策执行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配置情况。2006年本地区供应国有土地面积有多少公顷。其中,1月-10月供应国有土地面积是多少。2007年1月-10月,本地区供应国有土地面积有多少公顷。请提供以划拨、出让(包括协议和招拍挂)、租赁、变更和其他供地方式供应国有土地的具体情况。2.土地出让收入情况。2006年本地区国有土地出让总价款、土地出让纯收益(指土地出让总价款在财政专户内核拨补偿性支出和开发性支出后的余额)分别有多少亿元。其中,1月-10月各多少亿元。2007年1月-10月,本地区已征收土地出让收入多少亿元,已缴库多少亿元。如果存在征收和缴库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请详细说明具体原因。3.土地出让收入征缴方式。详细说明本地区土地出让收入的具体征缴方式。请从开具缴款通知书到资金入库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说明。如果本地区已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请说明土地出让收入从财政汇缴专户划转国库的时限。4.划拨土地收入缴库情况。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是否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是否及时缴入国库,支出是否及时安排。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情况。本地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计提比例、计提数额分别为多少,其具体使用情况如何。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情况。本地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计提标准为多少,已计提金额多少亿元。是否按规定标准计提。请说明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原因。7.代收代缴税费情况。本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中是否包含代收代缴的税费,代收代缴的税费都有哪些项目,分别是如何核定的。对于工业用地,代收代缴的税费占当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比重大致是多少。8.土地出让收入使用情况。2007年1月-10月,本地区土地出让收入支出多少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有多少亿元,各占多大比重。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有多少亿元,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比例。土地征收和土地前期开发的资金来源情况。城市建设支出所占比重与2006年相比有何变化。9.征地补偿费用公示情况。本地区是否已建立对征地农民发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公示制度。请对公示程序、公示范围、具体发放方式等作出详细说明。10.国库办理土地出让收支业务情况。人民银行各省级分库办理土地出让收入缴库和支出的具体情况。(四)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1.土地储备规模情况。本地区2007年土地供应计划为多少公顷。现有土地储备规模有多少公顷。储备土地中征收土地的规模有多少公顷,占多大比重。2.土地储备资金状况。本地区2007年土地储备资金总额有多少亿元。其中,贷款有多少亿元,占多大比重。2007年1月-10月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多少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前期土地开发费用、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以及支付的贷款利息分别有多少亿元,各占多大比重。3.土地储备零星收入情况。2007年1月-10月土地储备过程中取得的土地储备零星收入有多少亿元,是否足额缴入同级国库。4.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情况。请说明本地区2007年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编制程序和编制情况。(五)土地出让收支统计报表体系落实情况。1.是否已建立各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并说明具体情况。2.是否已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报表。(六)贯彻落实规范土地收支管理相关文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建议。1.规范新增费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政策建议。2.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政策建议。3.填报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政策建议。三、检查安排检查采取各地区自查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一)自查阶段。2007年11月初-11月中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并督促本地区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逐项填报《2007年1-10月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新增费征收情况自查表》(附件1),逐宗填报《2007年1-10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2),逐地填报《2007年1-10月土地储备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3),各地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各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撰写本地区自查报告,于2007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二)重点抽查阶段。2007年12月上旬,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情况,选择部分地区进行重点抽查,在每个抽查地区选择至少一个市(地)、一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告国务院。同时,对检查中发现落实规范土地收支管理制度不力的地区,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重点抽查阶段的具体事宜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另行通知。四、检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对专项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建立自查工作责任制,督促各县(市、区)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并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本地区自查情况的汇总与报送工作,充分反映县(市、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完善政策、增强操作性等多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附件: 1.2007年1-10月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新增费征收情况自查表》(略)2.2007年1-10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自查表(略)3.2007年1-10月土地储备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自查表(略)